教学工作是高等教育中心,是学院工作的核心;教师在教学和教学改革中起着主导作用,是稳步提升教育和教学质量的主体。为适应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使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特制订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一、报到及调停课
1、所有教师应在每学期开学的第1、2天到办公室签到。
2、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授课教师原则上不能调停课。授课教师确因病假和事假、项目汇报,须调停课,其调停课学时不能超过该课程本学期授课总学时的10%;因以上原因调停课每超过10%外每两学时,则从年终奖酬金扣除400元人民币。
3、调停课责任教师应最迟在上课前一天办妥调停课手续,并出具调停课证明材料(开会通知、医院出具的病假条等)。
二、教学资料的填写、整理及归档
1、开学第一周,授课教师应将本学期课程的理论教学进度表、实验教学进度表和实验课表交至教学秘书处,各系组织检查本学期的教案和教师工作手册准备工作。
2、为便于教师工作手册上班级情况的填写,学生事务办将各班级基本情况(含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等构成和联系方式、学生构成情况、学习学风情况及其他授课教师需要了解的情况)于第一周以邮件方式告知所有授课教师。
3、教师根据学院制订的教师工作手册填写规范完成填写工作。教学过程记录应准确、详实。
4、课程考试。一门课程,两个及以下自然班,考试命题应同时拟好内容、份量和难易程度相当的A、B两套试题:一套用于本课程结束考试(即学生的正常考试),另一套用于补考。试卷中不应出现重复的内容,不得有不加任何改动直接选用近三年已在同类考试中用过的试题。参考答案应给出评分标准。试卷印刷前完成试卷的试做和命题审批工作,将A、B两套试题的试做卷、试做单和考试命题审批表交予系主任、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审核合格后,凭学院开具的试卷印刷交缮单交付印刷。试卷应注意难度和考核内容的构成。
5、考试与监考。每个教师均有承担监考工作的责任与义务,监考安排根据学院已制订的相关制度来执行。
6、试卷批改和考试情况分析。同一套试卷批改评分标准应统一,每道大题应有得分。阅卷人签字处应签字,批阅有变动的地方应签字。试卷批改完应根据卷面成绩分班进行考试情况分析。考试情况分析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不能全由空话套话构成,不得完全沿用以前内容。
7、试卷装订。试卷装订应根据试卷装订目录进行装订,答题试卷根据学生成绩登记表顺序排列。空白试卷为印刷好的8开版面试卷;试做卷为A4版面样卷。试做时间应据实填写,试做意见不能过于简单,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给出建议和结论,出卷老师根据建议酌情修改。学生成绩登记表上应写明考核方式和日期;考场记录单应填写完整,如无缺考学生,相应栏应注明“无”;考场情况栏填写“正常”或其他情况说明。
8、成绩录入和提交。课程成绩的录入和提交应由课程责任人完成,其中考试课程应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选修课、课程设计、实习和实验等应在教学任务结束后两周内完成。补考成绩应在补考结束后三天内将签字完整的补考试卷和成绩单归档。
9、理论教学资料归档。每门课程的教学资料(装订好并签字完整的试卷、教师工作手册)在教学任务完成两周内完成归档,最终截止日期不得晚于下一个学期第一周周五。
10、实习资料归档。实习资料应在实习结束一个月内归档。实习资料包括实习计划、实习总结、实习指导书、学生的实习日志和实习报告等。
11、毕业设计资料归档。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期中应准备好各专业毕业设计的课题申报审核表、征题表、选题表、课题安排一览表、任务书、开题报告、学生毕业论文工作手册以及各系开题答辩安排、开题答辩记录等材料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其中课题申报审核表份数和征题表中的题目数相同。毕业设计完成后应将装订好并签字完整的毕业论文、学生毕业论文工作手册以及各系的毕业答辩安排、毕业答辩记录、争优争议答辩记录和毕业论文电子版的光盘等存档。注意开题报告中的指导教师意见、论文完成后的评阅教师和指导教师意见均要具体,不能仅写结论性意见。开题报告中的审查意见应由指导教师手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