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现将我院第一批复试成绩及结果予以公示,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见附件1(待学校审核)。
拟录取考生须在学院公示结束后1周内,办理好附件2《长江大学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审查表》发我院曾老师收。
拟录取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要充分了解我校非全日制的培养方式和奖助学金等相关政策,须在学院公示结束后1周内,将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邮寄到我院曾老师收。
公示日期为2023年4月4日至4月6日(3天),如有疑问请向学院相关部门咨询。
学院联系人: 曾老师 联系电话: 027-69111182 Email:105434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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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4日